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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男 发表于 2008-7-26 02:09

广州规定不得招无暂住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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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暂住证将相当于所有流动人员的一份“电子档案”,流动人员在广州办理暂住证将能享受申办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等九项公共服务。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将从8月18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还首次明确了用人单位负有做好内部流动人员日常管理的责任,并提出将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服务范畴。


根据《规定》,拟在本市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员,应当申领暂住证。不办暂住证将被处以50元罚款。据介绍,取消暂住证工本费后,广州从暂住的第7个月开始向流动人员收取每个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


同时,为切实改变一些用工单位只用工不管人的现象,《规定》中首次明确了用人单位负有做好内部流动人员日常管理服务的责任,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录用流动人员必须向劳动部门备案,对录用的流动人员要依法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办理参加社保、承担岗位培训等责任。


据介绍,根据市教育局最新统计,广州现有43.025万流动人员适龄子女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其中民办学校近30万人,公办学校约13万人),占广州在校生总数的30%,广州现有的教育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现约有近九成适龄子女解决了上学问题。对于今后的流动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市政府已成立了专题小组调研论证,今后将在保证户籍子女上学的前提下,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员子女上学问题。


■相关链接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五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连续暂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

明天的明天 发表于 2008-7-29 17:11

不过,在外面最好还是办个暂住证哈,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netfly 发表于 2008-9-15 02:48

看来在广州的忠县人都不太喜欢上网了。。。。。厄。。。

沧雪 发表于 2008-9-15 11:09

这东西以前听说过,只是没见过
不过,是很重要的
因为曾经见过有打人事件发生呢
好厉害的~

雨夜草堂 发表于 2008-9-16 09:58

哎~~中国的证件就是多啊
一个国家内还搞什么暂住证
简直就是过省的变相护照

ztingtt 发表于 2008-12-19 23:43

哎 烦躁 。麻烦 。讨厌 。

☆宝贝※哭☆ 发表于 2008-12-20 08:13

现在不都是居住证了吗

aaa 发表于 2008-12-20 10:50

广州的暂住证查得很厉害的
偶上次在广州就差点进去了

binghexingchen 发表于 2008-12-20 22:04

办证肯定又是啥子手续费啊 材料费啊之类的 真JB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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